港星地板外包装电话为空号
商家:移机所造成 律师:赔偿谈不上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其中一块未铺的地板存在瑕疵。
外包装上的电话是空号。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摄
本报讯 日前,市民刘先生向“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合作方市民信箱投诉称,港星地板送货不对板,善后处理难得满意结果。11月9日,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港星地板外包装上电话为空号,刘先生先签收了地板,并在地板铺装后签字认可。港星地板方面称,空号是因为公司电话移机所致。
律师认为,商家虽然应该标注新的电话号码,但顾客已签收且在发现问题情况下未通过其他方式联系商家,要商家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不充分。
地板货不对板 电话为空号
刘先生称,他通过第三方以179元/平方米价格购买了40多平方米港星实木地板,在未事先通知更改地板型号的情况下,对方就送货上门,虽然签收时没有发现,但铺装时还是发现了。
刘先生告诉记者,“我房子小,当时订的地板宽度为80毫米,但送过来的地板宽度有105毫米,而且地板还有明显色差。”
刘先生说,发现这些情况后,厂方铺装人员没有停工,而他准备根据外包装上的电话联系港星地板时,电话为空号,地板被继续铺装,铺装完后,应铺装工人要求,他也签了字,而此后,他就地板货不对板、色差等问题联系港星地板时,对方有关负责人先说他已签收,色差方面没有国家标准,后来又说将上门查看,结果根本没上门查看。刘先生对售后服务不满意。
顾客两次签字 商家不赔偿
11月9日,记者来到刘先生装修现场时,地板已经铺装完毕,有的地板确实颜色深,有的地板颜色浅。此外,刘先生另外拿出剩下的两块地板上,一块有指甲大小缺损,另一块中间部位有两块押甲大小斑点。刘先生称,这些地板被发现问题后都没有被铺装上。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木地板》中,并没有对实木地板色差问题做特别规定。拨打包装上的港星地板联系电话,确实为空号。记者联系港星地板有关销售人员,对方称,包装上的这个电话为公司原来电话号码,因电话移机未能继续使用。
对于刘先生所反映地板货不对板与色差问题,销售人员称,因公司暂无刘先生原来所订地板,才送上另一种较宽的地板,这种地板,相对于刘先生原来所订地板,价格更贵,尽管如此,公司仍未要求刘先生加价,并在送货上门时就给予告知;同时,刘先生所反映色差问题,没有相应国家标准,不能说地板存在质量问题。而由于刘先生已经签收,并在铺装地板后签字接受,就意味着刘先生已接受这种现实,不能给予赔偿。
[律师点评]
签字需谨慎 赔偿谈不上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胡永鑫律师认为,顾客对送货上门产品有验货义务,如果验货时发现货不对板应该拒签,否则就意味着顾客认同商家所送货物。此外,地板被铺装并得到顾客签字认同,就进一步意味着顾客认同商家所提供服务。
至于顾客所反映商家地板外包装上电话为空号情况,胡永鑫律师认为,该电话只是顾客联系商家的一种途径,本案中,顾客除了该电话外,还可以通过第三方或现场铺装人员联系商家,因此,即使地板外包装上的商家电话为空号,也不能以此作为没有及时联系上商家的理由,并据此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商家有义务在产品外包装上提供能联系上的电话号码——即使原来联系电话号码因移机等原因而变成了空号,也应该及时将新电话号码写到外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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