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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芬芳丽影美容院祛斑无效 承诺退款却不退

2014-08-22 17:29:00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8月22日讯 市民杨女士为了除掉困扰自己多年的雀斑,花费2.5万元在美容馆做祛斑美容,当时美容馆承诺无效退款。然而祛斑无效后,美容馆却拒不认账。

    雀斑问题一直困扰着杨女士。去年8月,杨女士经过仓山区芬芳丽影美容馆时被店外的美容广告所吸引,在美容师的大力推荐下,她办理了一款祛斑美容套餐,一个疗程2.5万元,可以做8次祛斑。当时,美容馆称消费者可以在任何时间来消费,并且承诺经过5次就能祛斑,另外3次是后续美白护理,祛斑无效可退款。今年7月20日,杨女士累计做了5次祛斑美容,可是脸上的雀斑还是没有去掉,她很失望,不想再继续治疗,于是要求美容馆履行承诺退款。没想到,该美容馆却以“祛斑效果因人而异”为由坚持不退款。前几日,杨女士向仓山区工商局投诉。

    工商人员接诉后介入调解。美容馆辩称他们的祛斑效果已经被很多消费者所验证,只是杨女士的雀斑特别顽固才导致无效。对此,工商人员表示,由于双方有约定在先,因此在美容馆祛斑达不到约定效果的情况下,杨女士有权要求美容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经调解,该美容馆同意退给杨女士2.5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李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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