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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充电宝能带上飞机吗?

2014-08-11 15:54:02新快报

    日期:[2014-08-09] 

    超过2万毫安可能就要航空公司批准了

    民航局发布充电宝乘机新规,充电宝严禁托运

    ■新快报记者 徐利欣 通讯员 孙志彬 罗志娟

    “充电宝”(又称移动电源)如今已经成为很多人出行的必备品。为了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近日专门发布公告,严禁旅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乘机(如电池容量为30000毫安,电压为5伏,其额定能量为150wh),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最多可携带两个,且严禁托运。

    飞行过程中不能用充电宝

    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民航局规定旅客乘机时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是用于个人自用,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规定对带上飞机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也有所限制。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如电池容量20000毫安,电压为5伏,该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为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旅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登机,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也严禁携带乘机。

    规定还明确指出,旅客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关闭。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机组成员。

    据悉,实际上在该《公告》发布前,白云机场安检部门就已经在执行可携带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携带的规定。

    “三无”充电宝不能登机

    近日在白云机场B区安检通道,旅客张先生包内的一块手机电池被发现摸上去微微发热,电池的中间部分隆起。这块无故“发胖”的“三无”电池被告知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办理托运,张先生最后只能自弃处理。

    昨日,白云机场安检专业人士向新快报记者表示,时下正值夏季高温酷暑天气,不符合规定或无标识的“三无”充电宝,在密闭、高温的环境下,极易产生短路,甚至爆炸等现象,会对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白云安检提醒,针对充电宝的特点和危险性,民航局已经有明确要求,旅客携带的充电宝应当视为备用锂电池,而不是含锂电池的设备,因此,充电宝与锂电池一样,严禁放入托运行李,而且在限量随身携带上飞机的过程中,不能使用且要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同时,白云机场方面也提醒大家,为保障旅客的乘机安全,旅客应遵循有关管理规定。对旅客携带超额或超量部分电池,安检部门将会建议旅客请送行人带回或自行处理。

    【小贴士】

    如何计算充电宝额定能量?

    如果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那可以用以下的公式进行简单的换算:

    1.如果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那么额定能量 Wh= (电压)V x (标称容量)Ah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标称容量(Ah) ,再乘以标称电压,计算出额定能量。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mAh ,其额定能量为:760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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