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频道

荥阳市“鑫龙佳苑”无证售房被查处

2014-07-11 09:57:06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

    2014-07-05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记者 魏清海) 日前,河南鑫龙置业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预售问题被该市房管、工商部门查处。

    据了解,该公司开发的“鑫龙佳苑”小区内建有高层和多层楼房,高层房屋每平方米的售价在5300元左右,明年年底交工。虽然楼房已经在售,但在该公司大厅,以及“鑫龙佳苑”售楼部内均未看到售楼许可证。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是要将“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公示。

    在荥阳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我们已对鑫龙置业违法变相预售商品房进行了查处,并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据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勇智介绍,《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对违反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相关证件,就向市民出售房子,属于违法销售,对消费者来说,还构成了欺诈行为。”齐勇智说。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走质检、进企业、看质量”活动走 ...

  • 深秋的甘肃敦煌胡杨林

  • 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蜜柚出口

  • 故乡的标点

  • 时光之味

最新新闻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