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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推广新能源汽车 省、市财政各补贴30%

2014-06-24 16:14:06经济日报

    本报海口6月23日电 记者何伟今天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计划2013年至2015年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推广范围为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以及海口市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本地消费者,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据了解,2013年11月,海口市被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批准为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根据实施方案,2013年至2015年全市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域为公交、公务、出租、租赁、环卫、邮政、景区、公共服务等及私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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