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奴”专柜为消费者换货并退还差价
本报讯 新法制报记者付强摄影报道:“专柜承诺如果穿了不合适七天内可退换货,但现在却不兑现。”日前,南昌市民曾女士投诉南昌百货大楼(八一广场店)“敦奴”专柜。对此,该专柜有关负责人表示,曾女士所购连衣裙已经有穿着痕迹,会影响二次销售,不予退货。
据了解,5月25日,曾女士在百货大楼(八一广场店)“敦奴”专柜选购衣服。“当时,导购员告诉我可以先买回去试穿,七天内可以免费退换货。”于是,曾女士购买了一件连衣裙,价值1948元。此后,曾女士发现这件衣服与自己的身体并不是很协调。于是,她便带着衣服来到“敦奴”专柜要求退款,但对方要么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拖延,要么称有穿着痕迹不予退货。无奈之下,曾女士向南昌东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日前,记者随同消协工作人员及曾女士的父亲来到该专柜。该专柜一位经理表示,曾女士所购连衣裙已经有穿着痕迹,会影响二次销售,不予退货。曾女士的父亲则认为,既然专柜作出七天内可以退换货的承诺,就应该预知会留下穿着痕迹。
经协调,该专柜为消费者换购1058钱的上衣并退还差价,即890元代金券。对此处理结果,曾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