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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的“三角阀”漏水 木地板和家具都被泡了

2014-05-20 17:38:38每日商报

    “三角阀”漏水 出门又不切断水源 木地板和家具全泡在水里 损失数万元

    商报讯 (记者 王金成 通讯员 曹佳丹) 出门没有关掉自来水总闸的习惯,恰巧买到了一个漏水的水管三角阀,于是余先生老家新装修的地板和家具全泡水里了,损失了35000元左右。

    新装的“三角阀”漏水 木地板和家具都被泡了

    近日,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业城工商所接到一个来自安徽舒城的维权电话。舒城的余先生一直在萧山打工,前段时间老家的房子要装修,他特意从萧山商业城买了15个水管“三角阀”,带回老家去安装。

    装修好后,家里都弄妥当了,余先生继续回到萧山正常工作。结果,余先生最近一次回家,打开门的一瞬间,他大吃一惊:家里水漫金山,地板、家具都泡在水里,而且泡了有一段时间了。

    余先生赶紧进屋查看,发现是家里卫生间水管上装的“三角阀”漏水了,在他不在家的这段时间,把地板家具都泡了。余先生粗粗估计了下,损失在35000元左右。

    因为“三角阀”漏水,导致这场损失。余先生向商家索赔,但是在索赔金额上始终谈不拢,最后他只好向工商投诉。

    异地拍照取证维权 经营户赔偿5000元损失

    因为余先生家在安徽舒城,工商人员召集双方实地核实调解有一定难度,决定让余先生按照工商的要求,对家中现场情况拍照留存证据,并且将购货凭证、破损产品等相关物品带回萧山。

    等余先生带着有问题的“三角阀”返回萧山后,工作人员将经营户与余先生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余先生提出因为三角阀的原因,导致他家中35平方米的木地板受损,要求赔偿9800元。经营户虽然认可闯祸的三角阀确实从自己店里购买,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但是他只愿意赔偿2000元。经营户的理由是余先生家中长年无人,本应该切断家中电源、水源等,避免出现意外情况,但余先生并没有很好做到,因此他自身也有过错。

    因为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差异,调解多次也没能达成一致。最后,经过工作人员不断与双方沟通,反复说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经营户同意给余先生5000元的经济补偿,余先生也接受了这个方案。

    对这起纠纷,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选购水阀类商品时,除了检查相关合格证之外,也要简单肉眼检查一下,并且保存好合同、发票等凭证。另外,长期在外应切断水电,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果余先生出门切断水源,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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