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销售员称收费系公司规定,并说不可能在每位客人购买前说明此事
■新快报记者 张若然
近日,杨小姐花费1.4万元购买美国舒达床垫和床上用品参与该品牌的“120天试睡活动”,试睡了2个月觉得不舒服想要更换,对方却告知她还需再支付“交通费”。舒达床垫销售员陈小姐表示,不可能在每位客人购买前都向其说明退换的费用,换货和返厂的费用是公司条款标注的规定。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冼汉瑞表示,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应负责。
消费者 购买前特意咨询换货流程
今年3月底,杨小姐在番禺一家大型家居中心购买床垫,她在维真舒达床垫店看到该店正在进行床垫试睡活动,销售员承诺购买床垫试睡120天内,如果感觉不合适可以免费换新。杨小姐见此活动很心动,挑选了一个原价17279元的床垫,加上买其他床上用品,打折后共支付了14423元。杨小姐说,她在购买前特意详细咨询过试睡床垫的退换流程,并没有听到退换时还需额外付费。
新床垫买回家睡了一个月的时间,杨小姐感觉不太合适,她找到舒达床垫销售员陈小姐要求更换,对方称,如需更换至少需要睡满2个月才行。4月25日,继续睡了一个月床垫的杨小姐仍无法适应,她再次找到销售员陈小姐要求更换,对方称如果更换还需支付1000元“交通费”。
“购买前特别咨询过换货的事,当时都没提到这个,怎么突然要加钱了?”杨小姐觉得自己在购买前并不知道这项规定,购买合同上也没有写明换货时还需支付额外费用,对此无法接受。随后双方进行了几次交涉和协商,杨小姐说,舒达床垫方面愿意承担500元,剩下的500元仍需她来承担,她并不同意这种处理办法。
厂家回应
公司规定换货时需付费
前日下午,新快报记者与舒达床垫销售员陈小姐取得联系,对于换货时需要支付的额外费用,陈小姐称,这些费用一直以来都是公司规定要收取的。只是杨小姐购买床垫当天开具单据时,印有退换货条款的“提货单”刚好用完,所以开具给杨小姐的是没有印上退换货条款的“销售单”。“这些条款在杨小姐提出更换后,我们已经发给她看了。”陈小姐说。
记者随后询问为何在杨小姐购买前没有提出退换还需费用,陈小姐称,她不可能向每一位上门咨询的客人都把有关退换货方面需要支付的费用说清楚,只有当客人需要换货时,她才会告知客人相关退换货费用。此外,由于公司的试睡活动需要至少睡满60天才能更换,杨小姐未睡满60天,公司就为其办理更换手续,已经属于额外申请。
目前,双方仍在为此协商中。
律师说法
商家未明确告知需担责
针对杨小姐的情况,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冼汉瑞律师表示,消费者购买产品时享有知情权,商家在出售时应该尽到告知的义务,对于退换货时可能产生的费用,商家没有告知消费者,本身需要承担责任。冼律师说,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商家的告知义务要对等,消费者需要透明公开的消费,商家的一些措施可能会影响到消费者的决定,需要在消费者进行消费前告知,不能在事后再告知。
此外,如果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合同上标有相关退换货条款,一旦出现纠纷,将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但如果所签订的合同上未标注有相关条款,而商家在出售前也未告知,商家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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