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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纺产品召回之路还有多远要走?

2014-04-18 17:39:30中国消费者报

    ■岳纲举

    前不久,广东省工商局公布了2014年首批认定有缺陷的商品名单,涉及床上用品、玩具与童车、空调、服装四大类商品。在家纺类产品中,包括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星家纺牌纯棉床单在内的14款产品被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超标,包括广州市欧亚床垫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穗宝牌纯棉床笠在内的13款产品被检出PH值超标。

    广东省工商局明确表示,凡是经营本次曝光商品的商家应立即停止销售问题商品,同时要求相关生产厂家采取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等措施处理问题产品。厂家应在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其中销售者、服务提供者应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生产者应向广东省工商局及辖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处理的不合格商品名称、对应的检验报告号、处理的措施和方式、处理的日期和结果等。

    家纺产品属于直接与皮肤接触的产品,若质量不合格,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据《北京商报》报道,截至2014年4月10日,在本次曝光的不合格产品厂家中,只有水星家纺一家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召回公告,其他厂家均未对此作出回应。可想而知,那些不了解情况的消费者依然会购买到不合格的产品。

    笔者认为,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生产厂家就有责任在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召回措施,从而降低问题产品对消费者的损害。此次被曝光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极态度,一方面反映出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薄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有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不法企业、不合格产品的曝光力度和处罚力度。

    与此同时,此次曝光也凸显出我国家纺产品行业乱象丛生的现状。其实,对于任何行业来说,监管的最佳手段都只有一个,即完善的法律机制。只有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的全过程,才能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走歪路,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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