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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瘦站工作人员轮番上阵游说 几番纠缠8888元疗程降至1000元

2014-03-19 13:40:45新快报

 


    ■记者收到的必瘦站发来的推广短信

    ■记者登记完资料后就被带入一个小房间,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该门店狭窄的过道内摆放了十几台仪器,仅能容纳一人通行。

    ■摆放着一张床和一台仪器的简单美容室

    记者体验:必瘦站工作人员轮番上阵游说 几番纠缠8888元疗程降至1000元

    在接到不少消费者的投诉后,3月初,记者本人也收到了必瘦站的所谓推销电话,并发来短信称——来门店体验原价888元的美容服务,现优惠价是88元,护理完成后必瘦站还将赠送礼品。为了一探究竟,必瘦站管理是否真的如网站论坛里所说那样混乱,必瘦站是否为了达到收钱开卡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必瘦站是否在消费者不加钱的情况下就立马翻脸?带着这一系列疑问记者亲身一探究竟发现,在整整3个小时的时间里,只有20多分钟是必瘦站提供的服务时间,其他不是等待,就是被诱导消费。

    ■新快报记者 庞倩影 文/图

    3月初某日下午3点 到达必瘦站正佳店

    记者依照预约短信准时到达,而在记者到达前,此前的营销电话还致电亲切地通知记者不要迟到,并表示会通知门店,让门店准备迎接。但当记者进入必瘦站门店时,却发现并无店员迎接,前台随意地核对了一下预约姓名和电话,就把记者引入了一间类似杂物房的小房间。而在过道中,记者看到短短不到十几米的走道,堆了大约15台形状各异的仪器,整条过道只剩下一个人走路的位置。

    3︰15左右 前台来收取88元

    被安排进小房间后,等了十几分钟,有个身穿黑色制服的年轻女孩进入,并给了记者一张顾客资料表,要求记者填写自己的皮肤状况,记者写下敏感肌肤等详细肌肤情况。

    等记者登记完毕,女孩就要求记者交88元。记者问她为什么还没做就要交钱?她称,要开单才能拿精华等产品给记者做。

    “你们不是说要等仪器测出什么肤质才确定做什么项目吗?为何没做测试就会出精华,那你能给我出什么精华?”

    “这个我不清楚,我只是前台收钱的。”

    因为不交钱就什么都做不了,记者无奈之下交钱,但这之后又是十几分钟的等待。

    3︰30左右 营养师前来第一次推荐开卡

    因为等得不耐烦,记者见走道上几个穿着黑色制服的人跑来跑去,就拉住一个问,有没人理我。她的回答是,今天是妇女节促销日,所以新老客户都来了,门店很忙,你要等下。

    3点半左右,有一个穿白色医生服模样的人,来跟记者聊了几分钟,并开始推销疗程,说88元的优惠套餐不适合记者,记者应该做更高、疗效更好的疗程套餐。但当记者问及她是否美容师时,该人表示自己是营养师。

    简短地谈话后,营养师也走了,只留记者在昏暗的小房间里继续等待。

    3︰45左右 客户经理再次来推荐开卡

    这一次,有个自称是客户经理的人,前来小房间,再次提醒记者的皮肤非常糟糕,必须做10次以上的疗程,而且妇女节有3.8折的优惠,建议记者不要错过好机会。

    4时左右 终于开始做美容

    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记者终于被一位自称是美容师的人带进了另外一间小房间,草草地帮记者洗了脸之后,该美容师就开始推荐6880元的一个疗程10次的方案,并称要连续做一年、做几个疗程才有效果。她边说边给记者擦上去死皮膏,当记者说自己是敏感肌肤最好不要用时,该美容师果断帮记者擦掉了死皮膏。

    哭笑不得的记者问该美容师:“你没有看我交88元时填写的顾客资料吗?”

    美容师答道:“没看”。

    “那前台没跟你说我的情况吗?”

    “没说。”

    说完这些以后,美容师又走了。被毫无专业素质的美容师搞得无语的记者,又等了十几分钟。

    4︰15左右 闪亮的仪器登场了

    美容师在外逗留后,另一位美容师进来,当记者问及什么时候做皮肤测试时,该美容师惊呼:“你还没做吗?”然后又出去了。

    过不久,上述美容师把记者带出小房间,带到了前台附近的一个明亮的小房间,前述的客户经理出场,用一个面部诊疗仪给记者测试皮肤。用超过5分钟的时间,来形容记者的皮肤状况如何之糟糕,88元的优惠套餐是帮助不了的,必须用更高级的疗程。见记者不为所动后,再次将记者带回小房间。

    4︰30左右 真正仪器护理只有20分钟

    美容师出现,给记者脸上擦了不知名的精华后,就开始用仪器在记者左右脸各做了10分钟,其间再次不断推销产品。20分钟仪器做完后,给记者脸上敷面膜,之后美容师再次消失。

    5︰37 敷面膜半个小时

    等了半个小时左右,记者脸上的面膜已经完全干掉,美容师终于出现,并说:“我们的面膜和别的手工美容院不同,我们的是有精华的,所以可以敷很久。”她快速给记者洗了脸,然后就把记者带回了明亮的小房间。

    5︰39 从8888元到3380元

    换了位客户经理,再次对记者皮肤进行了一番深刻的批评后,向记者推荐了8888元10次的一个理疗课程,并指出打3.8折,只要3380元。

    5︰50 从3380元降到2380元

    在不厌其烦地推荐了10分钟后,客户经理迂回地说,她手上还有1000元的券,还可以送给记者,3380元就可降至2380元。

    5︰52 付100元定金就可以入会

    当记者说没带足够的钱,也没有带卡时,客户经理表示,可以用支付宝付款。当记者表示没有支付宝时,客户经理称,你身上一共有多少钱。记者称百来块钱时,该人士称,只要付100元定金,就可以享有8888元的疗程,剩下的2280元,下次来再付。

    当记者问及如果反悔,交了100元定金是否可以退时,该人士称,不能退,只能换成其他疗程给记者做。

    因为有不少投诉人已经跟记者说了必瘦站的手法,所以直到最后一刻,记者也没有交出88元以外的钱给必瘦站。

    6:02 从2380元降为1000元

    记者准备走了,出门的时候,客户经理突然叫住记者,说有礼品要送,然后再次把记者带回明亮小房间,拿出洗脸机给记者。

    此时,最让记者哭笑不得的事情出现了,该客户经理说,“算了,我们在你身上有投入了快1000元钱了,因为电话销售是包给外面人做的,送礼物给你什么的都要成本,所以我现在给你个员工价1000元,让你享受8888元的10次疗程。”只要记者交100元定金,下次再来交900元,就可以享受8888元的疗程服务。

    必瘦站七大营销手段 律师直指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

    针对必瘦站为了达成销售无所不用其极的营销手段,记者也咨询了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发现其中存在不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当做法。

    手段一:诱骗消费者前来门店做面部测试,但其实来到必瘦站,就是被各个店员、美容师做促销,推广必瘦站的疗程。

    律师看法:涉嫌强制消费。商家在消费过程中往往是半哄半吓,消费者则是半推半就,强制消费属于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协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手段二:必瘦站多位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如果做了88元促销套餐后,不再做多次护理,面部就会长满皱纹、过敏、脸不对称,并诋毁用手做护理得不好、很难再恢复等等。

    律师看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进行诊疗活动。如果服务技师没有具备专业的医学背景资质,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身体状况进行分析、诊断,声称消费者将出现长满皱纹、过敏、脸不对称等症状,以需要购买公司其他产品进行治疗、调理为由,诱使消费者继续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给消费者带来恐慌,是误导消费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手段三:标价不明确,有消费者反映本来签的是1440元一次的疗程,他们按2000元一次做了。一个疗程多少钱,必瘦站完全没有明码标价。

    律师看法:商家无明码标价涉嫌价格欺诈。明码标价是我国价格领域中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明码标价不仅要标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还要标明与价格有关的其他情况,如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等。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手段四:消费者来之前,销售人员在电话里介绍说是做一个半小时的纤体,实际操作的时候半个小时都不到,而中间有几个人轮流来推销服务。电话里说的香港专业的美容师变成了内地的美容师。

    律师看法:该虚假承诺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商家的服务承诺“货不对板”,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在面对各种天花乱坠的宣传广告时一定要留意各种美丽“陷阱”。尤其是面对销售人员时,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最重要的一点,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机构时一定要核实服务提供机构和美容师的相关资质。

    手段五: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签名的单据与实际消费内容数额不同,另有消费者反映商家以发票用完为由,使得其没能及时得到发票。

    律师看法:提供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如不提供发票,消费者可凭收据或刷卡记录向税务部门投诉。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在消费后不索要发票或因为一些小恩惠而放弃发票,反而容易损害自身利益。对于服务业,市民在消费后如果不索要发票,若出现由于服务不当原因造成身体不适症状,就没有直接的证据,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就会变得非常困难。

    手段六:张女士在缴纳办会员卡的定金800元后,后悔提出退还定金,但被必瘦站拒绝。

    律师看法:此种情形是可以退回定金的。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双方没有就主合同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也就不具备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手段七:消费者做完必瘦站的美容瘦身疗程后发现没有效果,要求赔偿或退款,但在签名单据背后明显有“免责”的条款。

    律师看法:商家应当承担赔偿或退款的责任。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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