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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购“科洛”衣柜品牌被换难退款 消协:要求退款合法合理

2014-02-24 14:31:48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张女士提供的合同中,没有出现“尚诺”等相关字眼

    中国江西网讯 小真 新法制报实习生易佳刘宇琦记者付强摄影报道:“冲着‘科洛’这个品牌,我们花3.64万元定购衣柜,没想到商家却拿别的品牌来糊弄我们!”日前,家住南昌市万科润园的张女士向本报投诉此事。调查中,记者并未看到该店有“科洛”品牌橱柜,这里主要销售是一个叫“尚诺”的衣柜品牌。

    ◎反映 定购衣柜品牌遭更换

    张女士告诉记者,1月24日,其女儿小王来到南昌市解放东路的“科洛”家居体验馆选购衣柜。当时,小王中意了一款价值2.8万余元的“科洛”衣柜,并签订了合同。“而后,我来到该店查看时,却发现衣柜的材质是泡发板,用手一捏就变形了。”张女士说,在加价8000余元后,店方同意更换材质。“春节期间,我多次来到这里,又发现定购的衣柜品牌并不是‘科洛’的。”张女士认为自己被骗了,遂提出退款,却遭到拒绝。

    ◎回应 都是公司旗下品牌

    就此事,记者日前来到位于南昌市解放东路352号的“科洛橱柜·衣柜”。在店内,记者并未看到“科洛“品牌橱柜,这里展示的主要是一个叫“尚诺”的品牌。同时,在张女士提供的合同上,记者也看到,其上面标注的经销商为江西华昌木业有限公司(科洛橱柜),但合同中并没有出现“尚诺”等相关字眼。

    对此,该店负责人余先生表示,这都是江西华昌木业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产品本身并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采访中,余先生称,双方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况且合同签订人是小王的爸爸王先生,他们不会应允张女士的诉求。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王先生。他表示,由于该衣柜是量身设计的,如果提出退款,对方明确要扣除近万元违约金。现在,他们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律师 消费者可主张解除合同

    就此事,南昌市东湖区消费者协会姚秘书长表示,就该事件来看,经销商有义务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的衣柜品牌,否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涉嫌欺诈。姚秘书长认为,消费者据此提出退款合法合理。

    北京大成(江西)律师事务所熊律师对此表示,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可据此主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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