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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水电价格形成机制

2014-01-23 15:36:49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1月22日讯 记者刘瑾报道:为合理反映水电市场价值,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发出通知,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通知规定,对于今后新投产水电站,跨省跨区域交易价格由供需双方参照受电地区省级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格扣减输电价格协商确定;省内消纳电量上网电价实行标杆电价制度。水电比重较大的省份可在水电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实行丰枯分时电价或者分类标杆电价。同时,要建立水电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统一流域梯级水电站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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