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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全国城市全面实行阶梯水价

2014-01-05 15:18:00广州日报

    2015年前,全国设市城市将全面实行阶梯水价。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指导意见,指出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应不低于1:1.5:3的比例。目前广州市阶梯水价的比例为1:1.5:2。这意味着广州市阶梯水价的三级水价或将提高。记者昨天从物价部门获悉,将在收到正式文件后研究出台实施意见及决定是否召开听证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广州目前阶梯水价的比例为1:1.5:2,第三级阶梯水价为第一阶梯的两倍,低于国家要求的3倍。这意味着广州第三级阶梯水价或将提高。昨天,广州市物价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收到国家发改委正式文件,将在收到正式文件后研究下一步实施意见。由于单纯调整第三级阶梯水价不涉及基础水价,所以是否召开听证会也需要再研究。

    目前广州市阶梯水价计算分为26立方米/月、27~34立方米/月和超过34立方米/月这3个阶梯计费,对应级别的基本价格分别为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和3.96元/立方米。如果改为指导意见的标准,并且基础水价不变,广州第三阶梯水价将涨到5.94元/立方米。(记者耿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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