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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水价制度有望全面推广

2013-11-14 10:40:06证券日报

阶梯水价制度有望全面推广

水价中政府是有补贴的,如果富裕和高收入家庭超额使用水资源再享受补贴,显然是不合适的

    ■本报记者 夏 青

    “作为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措施,居民阶梯价格制度有望在水资源领域全面推广。”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券商行业研究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称,推行阶梯水价的核心,就是保障居民用水、基本生活用水的价格相对稳定,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近年来,我国部分城市推进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截至2012年底,约50%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阶梯水价政策。在用水成本分担上,阶梯水价能够实现“用水少的少负担,用水多的多负担”。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逐步反映用水成本,随着我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提高,以及供水用电、原材料成本上涨等,用水成本将进一步上升。

    业内人士表示,城市自来水到户价格由4部分构成,即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水价中政府是有补贴的,如果富裕和高收入家庭超额使用水资源再享受补贴,显然是不合适的。

    数据表明,当前中国居民用水价格成本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比例不到1%,远低于世界银行建议的3%至5%。福利性的低水价不利于保护水资源。

    日前,消息称,全国水价将进入新一轮上涨周期,包括北京水务管理和价格部门也正在计划上调水价,价格最终上涨幅度预计在25%,即每吨水价达到5元。除了北京外,上海、南京、武汉等多个城市今年都已经做出了水价上涨的决策。

    一位资深券商研究员分析,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是重点。在国外排污费用要高于清水收费,因为污染环境后再治理的代价更大。提高水资源和污水处理费,就是用价格杠杆解决水价结构和水价偏低问题,充分体现水资源稀缺程度,反映对水资源的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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