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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吨的调价幅度意义不大 成品油定价机制仍需完善

2013-11-14 10:39:06证券日报

50元/吨的调价幅度意义不大成品油定价机制仍需完善

专家建议,下一步随着国内成品油市场经营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市场竞争的形成,成品油的价格可以完全放开交给市场

       ■本报记者 夏 青

    11月13日,据金银岛测算,参考原油品种(布伦特、布伦特Dtd、迪拜、ESPO)均价105.931美元/桶,变化率为-2.30%,汽柴油对应下调幅度为130-140元/吨,换算成升,汽油每升向下调整幅度大概在0.09-0.1元,柴油每升向下调整幅度大概是0.11-0.12元。

    成品油新定价机制下,价格调整频繁。金银岛成品油分析师于金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定价机制打击投机,让往年的热点话题——“油荒”成为历史。不过,成品油定价机制仍需要完善。当前设定的50元/吨的调价幅度意义不大,应上调至100元/吨左右。

    而金银岛另一位分析师韩景媛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当前的定价机制更多反映的是成本,对市场供求关系的反映还不够,接下来在完善定价机制时应更多考虑这一方面。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行业研究员表示,环境保护不仅仅是应对污染事件的临时措施,而是用制度来巩固已有的环保成果、杜绝新的污染事件的产生。资源品价格改革要继续推进,因为价格改革是调整能源结构、实现资源节约利用的必要条件,后续的资源品改革仍然会沿着“顺应市场、兼顾民生”的方向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业内研究员表示,这意味着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向更加市场化的方向迈进。

    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日前表示,下一步随着国内成品油市场经营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市场竞争的形成,成品油的价格可以完全放开交给市场。

    “383方案”也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不再直接规定成品油价格,改为在石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采取临时性干预措施。建立国内与国际市场连通、具有重要定价影响力、以中国原油为标准产品的石油现货和期货交易市场。放开对进口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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