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农资经营“票证帐制”管理,建立农资购进销售可追溯,记录台帐票证档案可查证体制,进一步提升农资打假效果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办案效率,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洛南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法大队在在调查和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创建程序、申请表、评选标准、验收标准等工作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放心农资经营示范门店”创建活动。通过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产品质量合格、政府和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和示范性较强的农资商品经营单位,命名为“放心农资示范门店”,发挥其以点带面的示范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我县范围内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