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产品准入和软件在线升级备案要求,听取汽车生产企业落实情况及建议。
会议强调,汽车生产企业要深刻领会《通知》要求,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通知》于今年2月25日发布,旨在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具备软件OTA升级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规范汽车生产企业OTA升级活动。
《通知》要求在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中,补充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OTA升级信息有关技术参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保障汽车产品缺陷调查和召回管理顺利实施。企业要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开展充分的测试验证,明确系统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确保控制策略合理,严格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在开发、生产、运行等阶段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