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安宇航)3月15日,合肥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以此来落实之前提到的“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条款。
图片来自合肥发布微信公众号
据悉,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线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来看《通知》的申报范围,自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合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的非营业性新能源乘用新车,需取得合肥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给予每辆车不超过5000元的消费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新车达到5万、10万、20万元,分别给予每车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补贴。
此外,《通知》提到,本次购车补贴的申请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且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可申报补贴。具体如下:
1、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报废日期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注销证明》载明的注销时间为准。
2、个人用户出售名下的旧车,应当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个人用户出售名下的旧车,出售日期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出售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个人用户购买新车,购买日期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购买日期以合肥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2023年汽车行业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外部环境艰难,汽车行业运行出现更加复杂的特征。以当前的市场形势来看,多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这无疑会给整个行业吃下“定心丸”,不仅可以促进汽车消费,消费者层面还可用低价买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