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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会销企业疫情防控告诫会

2021-01-20 23:29: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19日,进一步规范会销行为,严厉打击以会销为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以培训授课等形式开展推销活动,造成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引发疫情蔓延传播。根据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加强对疫情期间以会议、授课等聚集方式开展营销活动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吉林省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会销企业疫情防控告诫会,对县城内重点酒店、养生会馆、医疗器械经销店、保健品经营店等15家相关企业在疫情期间以会议、授课等聚集方式开展营销活动进行提醒告诫:

一、疫情期间,严禁通过健康讲座、培训、召开会议、聚众式有奖销售等形式组织的线下营销经营活动,倡导将经营活动转至线上开展。线下经营活动恢复时间关注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或公告。

二、严禁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会销等形式,针对“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做虚假或引人误解性宣传,对普通商品宣称有“保健”功能、疾病预防或者治疗功能等,推销号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

三、严禁以“创业、就业”“招聘、介绍工作”“连锁销售”和以“直销”等名义欺骗、引诱、威胁学生、未成年人及群众参与聚集型传销违法活动。

四、宾馆、酒店、小区、居民楼商铺、活动室等场所在疫情期间要严格落实《工作通告》和《紧急通知》要求,拒绝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场地组织开展聚集性营销活动。

五、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会销等形式实施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广告、销售不合格产品、无证无照经营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会销等形式,实施聚众洗脑、发展会员下线等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六、请相关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对疫情期间以会议、授课等聚集方式开展营销活动予以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何佳琦 通讯员 杜克峰)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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