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18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一文,提醒各类市场主体按时进行年报填报并公示。全文如下:
全市各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有关办法的规定,请各类市场主体按时进行年报填报并公示。
一、填报公示对象: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截止时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
三、填报公示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222.171.236.66/index.jspx。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4288209、4288644。
四、惩戒办法:对未依法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实施信用监管。
2021年1月18日
(供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