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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河北市场监管在行动(1月13日)

2021-01-13 17:21: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河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迅速行动、果断出击,在市场监管战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省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检验工作

1月11日,省局党组书记丁锦霞,党组副书记、局长金洪钧一行到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就疫情防控应急专项检验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在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丁锦霞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和业务服务水平,确保应急样品24小时抽回实验室、24小时全天候受理、24小时出检验结果,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民生保障作出贡献。在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丁锦霞要求应急防疫药品与医用防护品做到随到随收、随收随检,切实保证抗疫物资绿色通道一路畅通,实现快速检验、专业检验、安全检验,全力保障防疫急需药械质量安全。

石家庄严查哄抬物价行为 央视新闻予以报道

针对疫情期间个别商家哄抬物价的行为,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市民权益不受侵犯。央视记者在石家庄栾城区的一家超市看到,货架上货物充足,价格与平日没有区别,配送员和志愿者正在为市民代购商品。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辖区内有三家大的超市在营业,超市每天上报所售物品的价格,执法人员则每天到超市检查价格是否与上报价格有出入。石家庄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行为零容忍,目前已处理消费者价格投诉22起,按照相关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邢台市局处级干部带队一线巡查检查

狠抓价格监管,以粮油、蛋奶、蔬菜、肉制品以及口罩、防护服等为重点,由处级干部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巡查检查。同时,实行12315有奖举报,针对老百姓举报的价格问题,有诉必接、有案必查,严肃查处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作市场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疫情期间商品价格稳定,维护百姓合法权益。1月12日,邢台市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案件5起。

唐山市局强化“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检查

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印发通知,着力加强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管理。自1月10日起,销售退热药品需凭购药者和患者双方身份证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处方,并实名登记;销售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凭处方、实名登记购买。突出抓好“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检查,现已完成全部三批到货“新冠病毒疫苗”的质量安全检查,共检查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家次、接种单位49家次。同时督促落实测温、扫码、登记、询问流行病史、戴口罩、一米线、定期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把好疫情防控关口。

廊坊市局联合市纪委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1月11日,廊坊市局与廊坊市纪委成立10个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开展专项督导,重点对各药店工作人员防护,药品陈列场所消毒、通风,购药人员体温监测、身份信息登记,止咳、退烧、消炎、抗病毒等疫情药物实名登记销售,退烧药持身份证及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销售以及诊所(卫生室)购药渠道、供销商资质、药品储备条件、防疫药品追溯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截至目前,检查组当场纠正不规范问题60个。(供稿: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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