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制定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明确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限范围内“首次不罚”事项28项。
该清单涵盖了广告监管、商标监管、证照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监管、计量监管、认证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多个领域,据此,市场主体若发生符合规定情形的28项轻微违法行为将免予处罚,转而通过责令改正、指导约谈、批评教育等措施,促使市场主体合法经营,避免日后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清单的制定,体现出包容审慎和柔性的监管方式,旨在用清晰的免罚事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同时又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起步阶段的“无心之失”提供改错纠错的机会和空间,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有效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黄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