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这个批次口罩的进货票据有吗?请出示给我们核对一下。”2020年10月27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周王所执法人员正在新田镇万龙药店开展医用口罩专项检查,不放过一个细节,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随着天气日渐寒冷,人体适应能力下降,感冒等传染病易发,口罩销售量日渐增长。为规范口罩销售的市场秩序,打击不法商家用有质量问题或假冒的口罩冒充医用类口罩欺骗消费者经营行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周王所主动出击,联合地方政府卫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药店组织开展医用口罩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口罩经营主体45户次,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检查,重点对辖区内经营医用口罩的药店进行检查: 首先查看口罩的外包装标识,是否标注有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号、生产地址、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信息;其次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验产品包装上信息的真伪;最后是查看产品标识是否有文字错误、印刷粗糙、口罩本身手工生产痕迹明显、单薄、有污渍或做工粗糙等。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选购医用口罩要到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正规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
消费者在购买前,须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弄清其作用机理、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禁忌症等,并结合医生的建议和自身情况合理使用。消费者在购买医用口罩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以便维权。
如果消费者发现无证经营或者经营未经注册、备案产品,或流动销售、临时设摊销售医疗器械的,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或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周王所 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