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5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2020-09-25 23:15:53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52种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技术规范,涵盖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关键性抽样检验内容,重点用于明确产品检验范围和质量判定依据。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科学性、准确性,直接关系国家监督抽查成效、市场主体切身利益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拟对52种2020年度抽查计划外产品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实施抽查前,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经征求有关检验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专家意见,制定了5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下载《意见反馈表》(附件2)填写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ljd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表》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附件:1.5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扬子江药业集团专注质量改进和提升不 ...

  • 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贯彻新发展 ...

  • 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构建“国际一 ...

  • 以质量发展为引领 以“走在前”标准 ...

  •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面向辖区大型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