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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江苏篇

2020-07-14 18:10: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五个严格”“四个到位” 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打赢长江流域禁捕攻坚战

2020年6月30日下午,江苏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会在南京召开,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副省长赵世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江苏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3个设区市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参加会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勤虎在会上就市场监管专项组专项行动做解读发言。

朱勤虎指出,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政治站位提高一步、履行职责跨前一步,以更严举措、更高标准开展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迅速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专项行动着重做到“五个严格”:

1.严格市场准入,对新申请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企业,严把市场准入关。摸清现有餐饮、水产品销售企业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等字样的企业底数,配合做好不合规企业的整改工作;

2.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相关市场主体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

3.严格网络监管,加强电商平台监管,强化网络交易监测,杜绝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网络销售行为。督促属地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加强监测,及时采取下架违法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

4.严格广告监管,加强对传统媒体、互联网等广告发布的日常监测。对发布涉及销售长江水产品的广告内容,要重点开展监测排查。对包括长江水产品在内的,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江鲜”及其制品,以及依法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5.严格稽查执法,对商品的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虛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予以查处。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涉及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违法线索,优先处理、迅速处置。

朱勤虎强调,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长江禁捕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长江禁渔要求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四个到位”,即推进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沟通协作到位、信息共享到位。

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牵头做好市场监管专项组有关工作,全力打赢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攻坚战,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五个严格 四个到位

江苏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近日,江苏成立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迅速在全省部署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做到“五个严格”和“四个到位”,切实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严格市场准入。对新申请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摸清现有餐饮、水产品销售企业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企业底数,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不合规企业的整改工作,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市场主体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

严格网络监管。加强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监管,强化网络交易监测,杜绝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网络销售行为。督促属地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加强监测,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严格广告监管。对发布涉及销售长江捕捞水产品的广告内容,重点开展监测排查。对包括长江水产品在内的,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江鲜”及其制品,以及依法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严格稽查执法。对商品的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虛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予以查处。

江苏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把长江禁捕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长江禁渔要求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四个到位”。

推进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机构和推进机制,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对专项行动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市场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宣传教育到位,加强市场主体引导,发布“关于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开展长江“禁渔”政策宣传,提升公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沟通协作到位,强化监管执法联动,及时对涉及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源线索进行执法检查。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要求,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及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共同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信息共享到位,依托全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广告监测平台和12315举报投诉系统加强大数据运用,及时发现一批涉及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线索,从严从速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示范案件,切实增强监管执法威慑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及时归集公示相关信息,加大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

江苏正式启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

7月3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会议讨论了《关于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方案(讨论稿)》和《江苏省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江苏省法院、省公安厅等专项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对进一步完善《行动方案》和《通告》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工作。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全面推进江苏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就全面精准实施禁捕退捕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同时,设立了市场监管专项组,统筹指导督促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销售平台、虚假宣传和广告等执法监管。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细化制定专门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长江“禁渔令”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市场销售环节监管工作面广量大,全省“涉渔”市场主体数达到21.5万户,需要各成员单位政治站位提高一步、履行职责跨前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要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互相补台,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平台、重点环节,突破难点,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要从严治理,通过全方位挖掘、全链条打击、全社会治理,阻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链。要行动迅速,市场监管组各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落实,立即行动起来,组织集中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有力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抓好专项治理、集中攻坚,统筹推进长效监管制度建设。要加强协作,各成员单位强化大局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调配合。完善打击违法犯罪的协作机制,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行政处罚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归集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司法部门推送的涉及渔业违法犯罪处以刑罚的个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通过加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会议还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教育引导,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禁售通告》,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全面禁止销售,提升公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让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活动无处藏身。

江苏省召开全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安排,7月3日上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第一次会议。市场监管专项组组长、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勤虎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法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商务厅等市场监管专项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主持会议。

会上,成立了江苏省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明确了专项组成员和相关要求;会议讨论了《关于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方案(讨论稿)》和《江苏省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江苏省法院、江苏省公安厅等专项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对进一步完善《行动方案》和《通告》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

朱勤虎指出,7月3日江苏省召开市场监管专项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通过相互交流、共同研究,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任务、协调行动的效果。会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抓紧印发行动方案和禁售通告,希望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针对做好下一步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工作,朱勤虎提出七点要求:

1.认识再提高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全面推进江苏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面精准实施禁捕退捕相关工作。同时,设立了市场监管专项组,统筹指导督促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销售平台、虚假宣传和广告等执法监管。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细化制定专门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长江“禁渔令”落到实处。

2.职责再明确

市场销售环节监管工作面广量大,全省“涉渔”市场主体数达到21.5万户,需要各成员单位政治站位提高一步、履行职责跨前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法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商务厅要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互相补台,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3.重点再聚焦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聚焦重点、突破难点,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聚焦重点场所。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开展水产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聚焦重点平台。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删除或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迅速调查处理。聚焦重点环节。在准入环节,对经营范围或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新申请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在销售环节,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广告监管环节,加强监测排查,对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江鲜”及其制品,以及依法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4.打击再从严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阻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链。全方位挖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开展摸底筛查、日常巡查、网上排查、举报调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动态掌握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情况。全链条打击,把好从捕捞地源头到生产加工企业、餐馆饭店、交易市场、运输路线、电商平台、广告发布等各个环节执法检查关口,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要求,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全社会治理,畅通110、12315等渠道,鼓励举报相关违法线索。适时联合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5.行动再加速

市场监管组各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落实,立即行动起来,组织集中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有力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抓好专项治理、集中攻坚,统筹推进长效监管制度建设。行动方案明确的重点措施落实能快则快,专项组将跟踪推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公布工作进度,推动工作落实。

6.协作再增强

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调配合。完善打击违法犯罪的协作机制,加强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行政处罚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归集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司法部门推送的涉及渔业违法犯罪处以刑罚的个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通过加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7.宣传再发力

加强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教育引导,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禁售通告》,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全面禁止销售,提升公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让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活动无处藏身。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倡议:保护长江,从不捕不卖不买不食江鲜开始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

为了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贯彻落实禁止买卖食用长江鱼鲜的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水产、餐饮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倡议:

拒绝野味,合法经营,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不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坚决杜绝野味、长江野生鱼鲜入店。

因为临近长江流域,江南人过去的习俗是守着日子等鱼的:正月菜花鲈、二月刀鱼、三月鳜鱼、四月鲥鱼、五月白鱼、六月鳊鱼、七月鳗鱼、八月鲃鱼、九月鲫鱼、十月草鱼、十一月鲢鱼、十二月青鱼。近期,随着疫情形势趋缓,一些想尝鲜的消费者又开始跃跃欲试;受市场需求驱使,个别经营户也开始探索“地下销售”的违规模式。

6月5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5名被告人因使用三层刺网等非法渔具,及电鱼、炸鱼等手段,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规范要求,长江流域水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长江生态保护需要我们各部门加强联动,对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多环节进行监管。接下来我们将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确保长江‘禁渔’令行禁止。”

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 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

——南京市市场监管人以“三强”硬措施担使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省市两级的部署要求,守好长江流域全面禁渔的“市场销售关”,江苏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为目标,闻令而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把市场作为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的主阵地,建立健全专项组织,周密计划部署安排,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有力推动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在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落地落实。

健全组织强内核

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核心和根本保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长江禁渔作为当前压倒性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抓起。

成立工作专班。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局相关业务条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按照“强化从源头到餐桌全链条联合执法监管”的要求,紧贴岗位职责,设置了“市场监管、执法检查、准入信用、信息宣传、网络广告”5个工作小组。设立专项办公室,统筹全局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展开集中办公,收集汇总数据,督导案件查办,协调推进禁渔市场销售监管措施制度有效落实。

细化责任清单。明确5个工作小组、17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列出7名分管领导41项工作职责清单,进一步健全体系、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禁渔市场销售环节的监管工作环环有人把、事事有人管。

建立工作规范。加强信息共享,按照“打通、贯通、融通”的思路,建立“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信息报送制度,指定联络员,每日统计汇总有关信息,梳理形成工作简报。注重协作打整体战,充分发挥监管检查、广告监测、电商监管、投诉举报和执法稽查的综合作用,缩短“线索发现、问题移交、案件查处”周期,从重从快打击销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违规行为。

周密部署强担当

任务明、责任清是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支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和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采取视频会议、现场发动等形式,组织层层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监管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动员全市系统集中时间、整合力量,全力打好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攻坚战。

部署“八项任务”。按照体系化监管和体系化治理的思路,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和规律,重点部署了“宣传教育、登记准入、监督检查、网络监管、广告监管、违法查处、信息公示、畅通举报”8个方面任务,实行市场销售全链条监管,达成标本兼治的目的。

安排“三个阶段”。按照全年分阶段、阶段有重点的要求,计划区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阶段,重点是摸排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底数,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动员部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问题查处阶段,重点是强化电商平台监管,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水产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等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全面打击市场销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彻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把好市场销售的“最后关口”。巩固提升阶段,重点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的制度机制,推动并实现长江“十年禁渔”常态化落实。

明确“三项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市、区两级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机构和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对策措施,履行属地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对外搞好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合作联动,对内注重发挥各职能条线作用,形成监管最大合力。强化技术运用,依托现有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用监管信息数据,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宣传引导强氛围

发动群众,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是抓好工作的方法路线和重要法宝。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截至7月7日,已在全市交通路口、商贸市场等显著位置悬挂横幅标语5500余个、发布政务信息58条、组织新闻报道120余篇次,有力地营造“保护长江生态、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的浓厚氛围。

解读政策凝共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出“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倡议书,解读长江禁渔的政策规定,让广大市民切实认识到“实现长江流域全面禁渔,让长江休养生息,关乎着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永续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增强广大群众不买不食长江鱼的自觉性和保护长江生态的责任感。

发动群众成合力。在抓好市场销售监管的同时,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公布举报热线,鼓励广大市民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参与长江生态保护重大工程,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受理涉及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线索,形成治理合力。

积极行动强震慑。发布广告提醒告诫书,以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餐饮服务单位等为主要对象,采取专项检查、夜查、“四不两直”式检查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截至7月7日,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7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000余家次,检查网络经营者800余家次,整改店招、菜单、标签293处,构建了打击销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高压态势,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开展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专项执法行动

为落实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公安局、城管局组成两支专项执法队伍,于2020年7月7日清晨赴官溪河、湖滨大道沿线及石臼湖沿线对非法经营和捕捞湖鲜行为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可疑渔船进行检查、劝离,对渔民开展宣传、劝阻,将地笼、渔网等捕捞工具拖上岸边,并联系渔民所属各村的村支书,现场沟通协调,加强联动,宣传国家禁渔相关政策及违法经营和捕鱼的危害后果,及时制止非法捕鱼行为。当日下午专项执法队伍再次对湖区沿线进行回头看,再次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强化巩固行动效果,切实推进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扛起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屏障的高淳责任。

下一步,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大对市场主体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四到位打好长江“十年禁渔”组合拳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是典型的江南水乡,自古有“江南圣地”之称,全区水域面积达200多平方公里,占全域面积的1/3。辖区内的固城湖、石臼湖属于长江流域湖泊,渔业资源丰富且质量好,受到本地居民和外地消费者的青睐。

6月28日,全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后,高淳区市场监管局严格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政治站位再提高一步、履行职责再跨前一步,认真落实市场监管职能,以更严举措、更高标准开展全链条监管执法,打出一套推动长江“十年禁渔”市场流通环节监管“组合拳”。

组织到位,1+5+1,实现防控立体化。根据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1个小组、5个工作组、1个清单”的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各分局、各科室为成员单位,组建工作专班;下设市场监管组、执法检查组、准入信用组、信息宣传组、网络广告组等5个工作组;制定《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清单》,根据每个工作组的职责,制定联络人、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时间安排等工作清单,有效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摸排到位,线下+网络+广告,实现信息全覆盖。对名称中含有“捕捞”、“湖鲜”、“江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7家企业、218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信息摸排,摸清底数及经营范围,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加强网络监管,对3家电商平台加强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监管,未发现违法信息。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全面净化水产品广告市场环境。

执法到位,常规检查+专项执法,打出执法“组合拳”。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市场内销售;检查并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不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自2020年1月1日,长江实施十年的“禁渔令”,你们不能再销售江鲜、渔鲜”,7月7日早上6:20,高淳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城管局、区公安局,组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专项执法行动,成立两个执法小组,对固城湖、石臼湖沿线设摊销售湖鲜等非法捕捞物的经营者进行驱离。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3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3个,检查水产经营户、餐饮单位1002家,检查网络经营者98家。截至目前,未发现相关违规销售行为、网络及广告违规行为。

宣传到位,横幅+一封信+承诺书,营造共治社会氛围。加强社会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重点场所悬挂宣传“不买不食野生江鲜”横幅、张贴“拒食江鲜”标语等168条。通过城区20多块城区电子屏、商户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售通告,加强对市场主体和消费群体的教育引导。以农贸市场为督促重点,通过召开市场主办方专题会及现场告知等方式督促辖区水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销售江鲜、湖鲜等产品,提醒广大水产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水产品来源可溯。印制并发放350份《给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的一封信》,要求广大水产经营户做到“三不到”:看不到“江鲜”“湖鲜”的广告,听不到“江鲜”“湖鲜”的宣传,买不到”江鲜”“湖鲜”的产品。组织执法人员加强检查的同时,要求各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督促餐饮单位不购买销售江鲜,有效营造禁捕社会共治氛围。

下一步,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禁捕监管力度,巩固工作成效,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一日三巡” 强力推进禁捕退捕工作

为确保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落到实处,连日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局所联动的方式,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超市等重点场所开展早晨、白天、夜间“拉网式”一日三巡,严禁任何形式“长江鱼鲜”产品交易。

“这鱼是从哪里进的货?请你出示下索证索票。”自7月12日起,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抽调60名执法人员,每日7:00-8:30,分三个检查组对淳溪街道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仔细审核营业执照范围,询问水产品经营户的进货来源,认真核对索证索票,督促经营户不得经营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经营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不得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并向采购的市民耐心讲解禁捕政策。

在加强主城区淳溪街道专项检查的同时,该局组织其余7个分局加强各街镇辖区内日间常规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检查商超、餐饮禁售江鲜规定落实情况,并与经营户签订禁售承诺书。同时,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联合各街镇派出所、综合执法、水务等多部门,对石臼湖、固城湖、漆桥河、胥河沿线非法经营和捕捞湖鲜行为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可疑渔船进行检查、劝离,对渔民开展宣传、劝阻,将地笼、渔网等捕捞工具拖上岸边,及时制止非法捕鱼行为。

禁止了买卖就能禁止捕捞,餐饮业是禁捕退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店招、名片、菜单上均不得出现江鲜、湖鲜、野生等字样”,执法人员每日18:30-20:00对城区餐饮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菜单及广告宣传行为逐户“过筛子”排查,发现禁用内容的,立即督促经营者限期整改到位。“高淳固城湖实行常年禁捕;长江重要支流水阳江、通江湖泊石臼湖暂定实行10年禁捕”。在加强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加强宣传力度,要求餐饮单位不得以“江鲜”“湖鲜”等字样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货源可溯。

截至7月13日,该局共检查水产经营户847户次,督促23户门店整改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对1132户次餐饮单位加强菜单及广告宣传监督检查,督促62户整改店招及经营范围,督促34户整改菜单。“从检查结果来看,未发现违禁渔获物,但部分摊位索证索票意识淡薄。下一步,该局将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索证索票及广告宣传全方位监管,从严从实抓好禁捕退捕工作。”高淳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三步走”营造禁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社会共治氛围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落细落实,加强禁捕工作宣传力度,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三步走营造禁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社会共治氛围。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重点场所悬挂宣传“不买不食野生江鲜”横幅、张贴“拒食江鲜”标语等168条。通过中国质量新闻网、龙虎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5条,通过20多块城区电子屏、商户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售通告,加强对市场主体和消费群体的教育引导。

二是以农贸市场为督促重点,通过召开市场主办方专题会及现场告知等方式督促辖区水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销售江鲜、湖鲜等产品,提醒广大水产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水产品来源可溯。印制并发放350份《给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的一封信》,要求广大水产经营户做到“三不到”:看不到“江鲜”“湖鲜”的广告,听不到“江鲜”“湖鲜”的宣传,买不到”江鲜”“湖鲜”的产品。

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加强检查的同时,要求各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督促餐饮单位不购买销售江鲜,有效营造禁捕社会共治氛围。

“保护长江,告别江鲜”!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

长达十年的长江“禁渔令”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今已近半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规范要求,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食用。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长江生态资源,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

“请出示你们的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家水产摊位前检查。执法人员以辖区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详细查看经营者进货台账、销售记录,检查其是否采购、加工、销售“长江鱼鲜”,是否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严禁经营者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不捕不卖不买不食江鲜的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出倡议书等方式向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宣传“禁食江鲜、保护长江”,督促其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截至7月3日,该局共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68个,出动执法人员41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68家次,网络经营者77家次,未发现相关违规销售行为。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禁止买卖“长江鱼鲜” 净化市场环境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禁止买卖食用“长江鱼鲜”,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长江生态资源。

该局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详细查看经营者进货台账、销售记录,检查其是否采购、加工、销售“长江鱼鲜”,是否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长江鱼鲜”产品交易。

该局还加强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宣传教育,通过短信、QQ、微信群将《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等规定,以及“禁食江鲜、保护长江”相关宣传资料传达给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督促其贯彻落实。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社区、超市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向消费者发出倡议书,营造禁止买卖食用“长江鱼鲜”的良好氛围。

目前,该局对全区24家农贸市场检查全覆盖,检查餐饮单位209家、商场超市21家,未发现违规销售“长江鱼鲜”产品行为。

(责任编辑: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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