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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岚:在公共建筑中强制推行室内空气品质监测和公告制度

2020-05-25 10:11:27 中国质量报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建议

在公共建筑中强制推行室内空气品质监测和公告制度

本报讯 (记者张文礼)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让人们更加关注室内空气质量。多起病例报道显示,聚集性传播案例多发生在建筑、交通工具等通风不畅的密闭空间。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提交了一份《关于在公共建筑中强制推行室内空气品质监测和公告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国家尽快强制性推行大型公共建筑室内空气品质监测和公告制度,并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检。

“人一生80%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室内空气品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的健康水平,自然通风和新风系统可有效稀释室内空气污染物,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周岚表示,即使在没有疫情的时候,为建筑定期通风或供应新风,也可大大降低哮喘、过敏等呼吸系统疾病发生。2000年起,随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标准的陆续实施,强制性设计安装新风系统在公共建筑得到了落实,且相关控制指标与国际发达国家已基本接轨。

周岚认为,我国公共建筑的新风系统基本上没有得到正常运行维护,一是社会普遍没有认识到室内空气品质对人的生命健康的影响以及新风系统对维护大型公共建筑空气品质的重要性;二是运营方为节省运营成本,关闭了新风系统;三是目前我国对公共建筑新风系统的运行管理没有强制性规定要求,监管无法可依。

周岚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提醒我们,亟须针对性补上公共建筑室内空气品质短板。他建议,对人员密集的大型商场、医院、交通枢纽等公共建筑强制推行室内空气品质实时动态监测以及公告制度;通过动态监测和公告,强化社会监督,倒逼公共建筑业主单位规范新风系统运行,切实提高建筑室内空气品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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