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4期)。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4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食品流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观山湖区标悦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7月4日,我局收到1份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观山湖区标悦水果店经营的“国产香蕉”,经贵阳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2022年6月7日从修文县雷世涛水果批发部进购“国产香蕉”24KG,进购价格6.51元/KG,并以7.98元/KG价格开展销售。
经“贵阳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抽样检测,该批次“国产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六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伍元贰角捌分整(¥:35.28),罚款伍佰元整(¥:500.0)。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