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6期)

2021-06-09 12:26: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6期)。

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6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7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雨花台区王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黄鳝,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泥鳅6公斤,共计6公斤,货值144元,已销售6公斤,共计6公斤;购进黄鳝2公斤,共计2公斤,货值172元,已销售2公斤,共计2公斤。未召回原因:展开召回,已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材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责令当事人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义务;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9.5元;罚款人民币1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铁拳”行动|减肥糖暗藏违法添加物 ...

  • 运河古梨第一乡 产业增添新“钱”景 ...

  • 芒果飘香挂满枝 昌江举办采摘节走出 ...

  • 第六十期 吕达良:吃得放心找奕凯, ...

  • 浙江省桐乡市通过“企业订单+合作社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