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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食品抽检不合格 山西运城一家食品公司被罚款70000元

2021-03-02 14:08: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通告称,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山西省2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对运城市康家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临渭区丰原镇家家爱超市(陕西省)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运城市康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5日的迈得旺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川味香辣),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依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迈得旺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川味香辣)共生产10箱,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该企业已组织召回此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包装机故障,锅巴成品没能及时包装。整改措施:重新加装了一台臭氧灭菌机,严把质量关。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32元、并处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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