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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春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2021-02-10 22:55: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春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春节是中华民族传统佳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饮食消费理念也随之上升为“安全、绿色、营养、健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理性消费。

一、选购预包装食品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产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不要选购外包装破损和超出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山寨假冒伪劣食品。

二、选购散装食品

选购散装食品时,应特别注意销售环境,散装食品的盛放器具、卫生状况和保质期。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形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三、选购米面油

选购米面油时要注意看包装上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选米面看包装封口线是否有拆开重复使用的迹象,若有则有假冒产品的嫌疑。选油时,一般情况下观感可判断:品质好的豆油为深黄色,一般的为淡黄色,菜籽油为黄中带点绿或金黄色,花生油为淡黄色或浅橙色,棉籽油为淡黄色。底部无沉淀和悬浮物,无分层等。

四、选购蔬果畜禽肉

选购蔬果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损伤、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购买鲜、冻畜禽肉时,应特别注意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等;还需注意宜按需购买,尽量即买即食;家中如有老人儿童等肠胃较弱,或易过敏等特殊人群的,则需谨慎选购。

五、选购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不是药,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所以选购保健食品时,应在信誉好的销售场所、正规药店或平台上购买,应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有“蓝帽子”标识,以及保健食品注册号或备案号。

节日期间尽量不外出用餐,“非必须、不聚集”,不参加聚会、宴请等集聚活动,不在人多的地方用餐。遇特殊情况无法避免时,分开用餐,使用公勺公筷,餐前洗手,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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