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3日,辽宁省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4期)。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4期)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盖州市西城办事处聚富综合市场张庆杰水产品摊床经营活体虾爬子(购进日期为2020-08-20),经抽样检验,镉(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盖州市西城办事处聚富综合市场张庆杰水产品摊床进行了现场检查,帮助企业对所进不合格商品的原因进行排查。企业立即停止不合格商品的销售,并积极启动问题商品召回程序,同时加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今后经营的商品安全可靠。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