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0年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二十七)。
关于2020年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二十七)
抽样编号为SC20330000005134536的五香翅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22日,温州市老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李五香翅产品,该产品的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二)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2020年7月20日我局桥墩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892000000841),食品名称:老李五香翅,规格:75g/袋,生产日期:2020-06-22,上述样品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批次产品还剩6包,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同批次的五香翅产品进行抽样,样品经浙江省酱卤休闲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检验,菌落总数项目合格。根据《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复杂疑难执法实务指导意见》第四条属于菌落总数、大肠杆菌、酸价、过氧化值等出厂后可变化指标超标的,对食品生产者不能仅凭检测报告进行行政处罚,但可将检测报告作为线索对食品生产者同批次或相关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浙江省酱卤休闲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并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报告。根据《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复杂疑难执法实务指导意见》规定,决定案件终止,销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