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2020年9月1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总局抽检1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5130611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05月27日向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分公司送达了编号为912000000300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韭菜,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杭余市监免处〔2020〕83号”的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