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8月1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
据通告,无锡合利鑫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乌鸡样品,被检出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初检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0320000163834517 | / | / | 无锡合利鑫百货超市有限公司 | 无锡市新区梅村新华路108号 | 乌鸡 | 散称 | / | 2020-04-25 | 甲氧苄啶||5.41*103μg/kg||≤5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22期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初检机构: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