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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市致远平价烟酒店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被罚

2023-06-14 10:42: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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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6月13日,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铜市监处罚〔2023〕67号),涉及铜陵市致远平价烟酒店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案。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履行情况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铜市监处罚〔2023〕67号

铜陵市致远平价烟酒店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案

铜陵市致远平价烟酒店

赵叶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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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开放式柜台正在销售的“吉列威锋”、“飞鹰牌”剃须刀架、刀片;“康师傅”、“营养快线”系列饮料和“杜康”“口子”等品牌白酒,这些商品都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价格等有关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处¥200元罚款。

主动履行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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