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15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度典型违法广告案例的公告,涉及温州赛佗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外包装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9年6月生产了2002台引力刮痧仪,该刮痧仪未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为普通生活类电器。当事人在外包装上印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