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永青煤矿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依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规定,我局对连续二个年度以上(含两个年度)未申报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或未办理纳税登记)的企业进行排查清理。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排查和对你单位报税、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以及对你单位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核查,现已查明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你单位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七十九条“分公司有本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的,适用本章规定”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其债权债务由股东组织清算,分支机构由其公司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51-63356318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19日
附: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萧县永青煤矿有限公司 | 91340000781092285M | 朱卫国 |
安徽省江淮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913400007430731986 | 黄如明 |
安徽光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13400005518170252 | 孙传美 |
安徽盛祥贸易有限公司 | 91340000092475985N | 唐运喜 |
徐州市卓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吴庄煤矿 | 9134000075851139XK | 牛家才 |
安徽省江淮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园林绿化分公司 | 91340000754857967P | 黄如明 |
安徽省江淮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91340000762799285C | 黄如明 |
安徽省江淮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分公司 | 91340000762799330D | 黄如明 |
安徽省江淮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文化传媒分公司 | 91340000762792307D | 黄如明 |
安徽精美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企合皖总字第000116号 | 吴大庆 |
安徽金农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91340000610301126P | 段志勋 |
依力服装(合肥)有限公司 | 913400007049018274 | 张敏辉 |
安徽欣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1340000610301054Y | 李承伟 |
安徽丰泰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1340000394200098W | 林华 |
瑞雅国际酒店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40000683648198F | 潘英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