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19年10月10日,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中心幼儿园使用的芝麻黄豆酱进行了随机抽样,经检验该批次芝麻黄豆酱为不合格产品。
经调查,上述芝麻黄豆酱系牟平区召环便民超市从牟平区永茂商行购进,于2019年9月4日销售给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中心幼儿园。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牟平区永茂商行立案调查。
经立案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4月6日从青岛食斋香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不合格食香斋牌芝麻黄豆酱用于销售,共购进10箱(10袋/箱),进价45元/箱,购货金额450元,现已全部售出,售价5元/袋,销售金额500元,获利50元,其中5箱芝麻黄豆酱于2019年4月12日销售给牟平区召环便民超市。
另查,当事人进货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该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2020年11月16日,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伍拾元;2.罚款捌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