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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85期

2020-11-19 23:44:35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85期

第DC20330500301530412号核查处置任务涉及我区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吴兴缘凤楼酒店经营的“梭子蟹”产品原材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15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对吴兴缘凤楼酒店的梭子蟹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检验报告》(No:SY202000415),上述被抽检的梭子蟹中的镉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0年9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02008-008)和《检验报告》(No:SY202000415)。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当日共购进上述被抽检批次的梭子蟹8斤,采购价格为48元/斤,主要用于制作菜品梭子蟹,已全部使用完。由于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该批次梭子蟹的购进票据、上次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后,要求当事人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和整改。当事人经排查后,发现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供货商在养殖过程中原料把控不严所导致。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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