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长岛县燕鲁商店二部。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第五期)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名称(字号) | 经营者 | 处罚 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机关 |
1 | 长市监食不处〔2020〕 3 号
| 长岛县燕鲁商店二部涉嫌销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花生米案 | 销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花生米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长岛县燕鲁商店二部 | 刘玉志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不予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14日 | 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