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2020年11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349批次食品抽检情况,其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
据通告,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调味品、蜂产品、速冻食品、罐头等19大类食品349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质量、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乌海新百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大悦城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漠桃红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1年1月30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金岸区 | 乌海新百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大悦城店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东街北海拉北路西万锦商厦(大悦城) | 大漠桃红葡萄酒 | 750mL | 图形+SHAEN+沙恩 | 2019-5-27 | 酒精度||13.6||%%vol||12.0±1.0% | 酒类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