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7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山东省药监局6月份组织对15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实施GSP情况检查,并对31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本次检查共安排药品批发企业15家,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但存在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切实整改到位。
二、药品零售企业
延伸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家,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但存在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切实整改到位。
三、药品使用单位
延伸检查药品使用单位19家,基本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但部分单位存在不符合规范的事项,责令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切实整改到位。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延伸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家,基本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但存在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责令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切实整改到位。
五、疫苗接种单位
延伸检查疫苗接种单位1家,基本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但存在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责令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切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