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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吊销重庆强宇广告有限公司等604户企业营业执照

2020-06-30 09:58: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6月29日消息,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吊销重庆强宇广告有限公司 等604户企业营业执照。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经查,重庆强宇广告有限公司 等604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7 、2018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如对我局作出的吊销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 江北区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 江北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由股东或投资人组成清算组,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局将依法查处。

附件: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名单.xls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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