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成市监广字〔2020〕2号),曝光八起典型违法广告。
其中,成都大鼎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 “成都大鼎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是由大鼎城股份集团投资兴建,是一家五星级品牌酒店”等内容进行对外宣传,经查该公司未向国家旅游局申请酒店星级评定,“五星级酒店”内容虚假,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罚款3万元。
成都温鸭子食品有限公司在其公司自设网站上发布有“…百亩养殖基地,选用天然河水养殖之土鸭…”、“属于天然的绿色食品”、“二零零五年温鸭子系列菜品年展,其中毛血旺、酸菜风味鸭血荣获最佳人气奖,糯米鸭最佳创意奖,水豆鼓、鸭掌、干锅鸭掌、香辣鸭荣获最佳制作奖”等内容的广告,经查该公司并无养殖基地,未取得绿色食品认证,发布的获奖奖项不能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广告内容虚假,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罚款2万元。
成都市成都盖尔盖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公司自设网站上发布“盖尔盖司绿盛牌生物有机肥能提高作物品质,增产增收;......。是生产有机农产品所必用的最佳肥料。”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其农用肥料。该广告中含有“最佳肥料”等词汇,使用了“最高级”词汇进行广告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罚款1万元。
成都凯威凯达机床有限公司在该公司自设网站上发布有“数控雕铣机可以说是精密加工领域里头最节能环保的机型了”、“…选用级别都是最高的,因此该机的加工精度都是在1个丝以内。”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其数控机床。该广告中含有“最高”、“最节能”等词汇,使用了“最高级”词汇进行广告宣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罚款3万元。
四川省恒丰塑胶有限公司在网上商城的企业官网上发布有“公司实力雄厚,拥有八十多台200-40000克中国最先进的海天牌注塑设备”等内容的广告,进行形象宣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内容真实性相关证据,存在虚假误导;广告中含有“最先进”等词汇,使用“最高级”词汇进行广告宣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罚款2万元。
成都智拓水族用品有限公司在网上商城上发布含有“OLED触摸显示专利技术,触控式OLED显示器,高端触控交互”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其水族用品,该广告中涉及的专利产品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罚款1万元。
成都成都市金汇明商贸有限公司在网上商城上发布含有“无毒、环保”、“涤纶高强工业丝(国标双AA料)”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其服饰商品。经查,该公司无法对“无毒、环保”、“国标双AA料”等产品质量、所获荣誉的描述提供证据,存在虚假,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罚款1万元。
此外,蒲江县寿安镇厂外香小郡肝串串香店使用已故国家领导人形象、国旗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