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9>>

重庆市抽检26类食品549批次样品 不合格8批次

2019-08-17 02:15: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8月1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49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7号)。据通告,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6类食品54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34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30批次,不合格1批次;糖果制品7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39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40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58批次,不合格2批次;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3批次、豆制品20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21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27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糖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调味品6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巫溪县文峰镇我的家生活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巫溪县新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卤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丰都县海秋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自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雅轩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薄荷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庆市天星寨粉葛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葛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重庆康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优质西芹,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重庆市燕之娇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小米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重庆市江津区晨旭饮料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清凉薄荷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重庆名豪实业(集团)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仔)鸡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附件:

docx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xlsx 附件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xls 附件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