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8>>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9类食品316批次样品 不合格4批次

2018-11-19 15:49: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42期)》。信息显示,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9类食品31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

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6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肉制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速冻食品6批次、豆制品5批次、餐饮食品18批次、蜂产品1批次、酒类6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白山市合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桦甸市洪顺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灰苏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7.3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初检机构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复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和龙市福万家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利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月韩式拉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45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宽城区军成蔬菜店销售的标称来自粮油市场小凤蔬菜的小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88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双辽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德惠市钰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卤鸡腿,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400000CFU/g、2300000CFU/g、3500000CFU/g、1700000

CFU/g、220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延边、白山、四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测机构

备注

1

桦甸市洪顺祥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桦甸市红石镇大陈木社

白山市合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1453

灰苏籽油

250mL/

百禾源+图形商标

2018-04-02

过氧化值║7.3mmol/kg║≤6.0mmol/kg

初检机构: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复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2

长春市利强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经济开发区

和龙市福万家食品超市

和龙市人民大街146-15号(五区)

韩月韩式拉面

400g/

韩月

2018-07-04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453g/kg║不得使用

初检机构: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3

粮油市场小凤蔬菜

绿园区花莲路粮油批发市场264

宽城区军成蔬菜店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华朗综合市场内A22

小油菜

/

/

2018-09-13

毒死蜱║0.88mg/kg║≤0.1mg/kg

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

德惠市钰信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三胜村一社

双辽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

双辽市辽南街(二百东方商厦地下)

卤鸡腿

90/

钰信+YUXIN+图形商标

2018-06-27

菌落总数║2400000CFU/g,2300000CFU/g,3500000CFU/g,1700000CFU/g,2200000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

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食品抽检合格-20181119.xls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