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序号71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71
着力加强长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库的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总磷污染治理。
二、整改目标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生态安全。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断面,按期限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水质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推进上述长江中游、汉江下游、清江、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漳河水库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督促地方大力实施不达标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加快推进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省完成新建、改造污水处理厂828座(另有69个项目只建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4万吨/日,新建主支管网总长10260公里,基本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目标。
2.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截至2020年底,全省12个地级以上城市排查出的214个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8日,共7天)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系电话:027-6887302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