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皖药监妆暂停〔2026〕9-1号
安庆市辰悦化妆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九分局于2026年5月21日—5月22日对你单位开展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化妆品。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