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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6-06-03 14:08:55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附件:

企业名称

许可证

法定

代表人

质量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有效

期至

备注

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

鲁BA531d00056

张海

周丽娟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708号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以上含冷藏冷冻药品

2029年12月09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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