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顺利实施,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全面排查在售车辆。对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查验并索取车辆3C认证证书、进货凭证等资料,逐一核对证书与实物参数是否一致。明确要求所有在售车型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严禁销售旧标准电动自行车。二是开展明察暗访抽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各旗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检查,进一步压实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标准执行到位、问题及时发现。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销售单位和消费者普及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内容,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醒消费者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全面落地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来源: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

